各党支部(部门、二级学院):
2023年清明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抓实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各党支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党支部“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支部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作风看政治站位、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对清明节期间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廉洁自律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推动移风易俗。要加强教育引导、从严监督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优秀文化的践行者,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突出“六个严禁”,抓好工作落实。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节前教育、谈话提醒、宣传引导等方式,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要紧盯清明节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搞互相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或将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三是严禁以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五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运用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苗头倾向,严防严治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警示震慑,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释放一严到底强烈信号,努力营造清朗、廉洁、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
节日期间,学院纪委实行廉政值班,值班电话为15302052303,电子邮箱为tjbhzyjw@tjbhzy.com。
各党支部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须形成专题报告,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于2023年4月6日前报学院纪委。
附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十不准”“十严禁”纪律要求
中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十不准”“十严禁”
纪律要求
1.不准违规配车,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及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2.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参加私人聚会、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或顺道搭乘家属、亲友等非公务相关人员。
3.不准以权谋私,严禁违反用途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扩大公务用车适用范围,利用职权支配司机等人员驾驶公务用车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不准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转嫁用车费用。
5.不准私车公养,严禁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使用公款为私家车维修保养和报销私家车路桥费、违章罚款、洗车费等。
6.不准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严禁从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7.不准违反公务用车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及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严禁非执行公务期间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店、宾馆、景区、公共娱乐等场所。
8.不准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名下或者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严禁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9.不准违反车辆派遣制度,严禁未履行车辆审批手续私自用车或者不按流程审批用车。
10.不准纵容司机违反交通法规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开“特权车”等损害领导干部形象。